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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龙岩中考方案招生工作规定(含五年专)

来源:龙岩教育局 2016-4-22 23:39:36

为了贯彻落实省招委会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执行《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23号)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加强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平稳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切实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办人民满意的招生,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各县(市、区)招委会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落实招生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2016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见附件),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要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把各项任务分解到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认真制订考试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对考试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要严格执行省招委会关于“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招生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制度,结合实际做好招生宣传、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公示和招生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六公开”的要求,把学校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所有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六不准”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要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 

  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学校,要把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要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密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加强从命题、施考、评卷到投档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彻底排查,治理隐患,杜绝招生考试安全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教育、招生、公安、保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督查。要按要求做好市、县(市、区)、考点学校的试卷保密室建设和标准化考场建设,并认真开展考前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级试卷保密室和所有中考考点标准化考场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全部达标。要严格落实好中考命题、试卷印制、试卷运送、试卷保管、考试、评卷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考试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影响安全保密、严重违纪舞弊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认真制订考试期间应对突发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侵袭的有效应急措施。 

  综合治理,维护良好考风考纪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招委会要继续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加强考点周边环境治理,切实保障考点秩序和安全,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按规范要求设置考点、考场,严格主考、副主考及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加强对监考人员和其他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按规定要求落实好对考生的考前诚信教育。各县(市、区)招委会要协调公安、宣传、保密、通讯、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从快从严查处。大力整肃招生环境和秩序,未经龙岩市教育局批准的非本市普通高中不得在本市招生,严禁本市所有招生机构和学校擅自对外提供考生的任何信息。对违法中介参加招生活动,要采取坚决、有效的防范、打击措施,为依法依规招生的学校提供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和优质服务,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县(市、区)教育局要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巡视员进驻每一个考点,并组织若干机动巡视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督查。要严肃考试工作和考试纪律,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作中违规违纪事件。 

  四、完善制度,确保网上阅卷质量 

  要加强中考网上管理(含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成绩处理及投档录取)和网上阅卷工作。市、县(市、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硬件设备、专用网络、评卷平台的配备、完善、维护及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报名考试和评卷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确保网上管理、网上阅卷工作能按时、安全、有序地进行。 

  五、加强宣传,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和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动员和吸引更多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招生机制,实行灵活多样的录取方式,多方组织生源,努力完成中职招生任务。要继续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学生免学费等政策制度的宣传与落实工作,增强中职教育的吸引力。要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的规定,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六、以人为本,增强服务考生意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把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地招委会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考试期间考点的安全保卫、照明供电、医疗保障、减缓噪声干扰以及考生的饮食卫生、交通运输安全等工作,积极为考生营造安静、祥和的考试氛围。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广大考生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信息,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和答疑解惑。要切实做好中考考生考试答题卡填涂的适应性训练以及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训练及指导。 

  附件:2016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年4月11 

  附件:

   2016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为做好2016年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闽教基〔2010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八年级学生报考生物、地理学科。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具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亦可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非本市学籍考生持户籍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原学籍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4.报名时间:201632228日(市教育局已另文通知)。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鉴定(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作出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考试信息和身体状况检查 

  (一)考试信息 

  1.考试信息包括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和成绩信息,考区、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考试情况等。 

  2.考生电子档案是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志愿信息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信息及诚信记录等内容。《龙岩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志愿表》是考生录取的纸质文档,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印制并发给录取学校。 

  3.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采集考生有关信息要严格管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对信息要进行认真校验、审核,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试信息的完整、准确无误。考生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4.考试信息未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考试信息的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龙岩市教育局或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同意,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考试信息。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需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的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由招生学校在考生到校报到后组织进行(另有规定除外)。 

  三、考试及副题的启用 

  (一)考试 

  1.考试科目: 

  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 

  八年级:生物、地理。 

  考查科目: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政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参考资料,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独立作答,不得相互讨论、交流和互借资料、文具),体育与健康实行实地测试,测试的具体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岩教综〔201622号)文件执行,其他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数学科考试时,考生可携带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017年起,思想品德(政治)、历史两科实行闭卷考试。 

  3.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科目的考试于2016628日-30日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100 

14301600 

16301730 

628 

八年级 

生物9001000 

地理10301130 

思想品德 

(政治) 

     

629 

     

     

     

630 

     

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钟) 

14301630 

  4.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50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所有学科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除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外,其他学科的原始分不对外公布,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各科等级比例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的2:3.5:3:1.5划定,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85%(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127.5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及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等六科85分)以上(含85%)者,均划为A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70%(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105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及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等六科70分)以上(70%),划为B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60%(语文、数学、英语等三科90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及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等六科60分)以上(含60%)者,该科不划为D等级。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记入中考总分,物理、化学两科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60%40%计入中考总分,以上五科成绩之和为中考文考总分(下),满分为550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文考总分、综合素质毕业总评等级评定结果分值及其他加分三项之和为中考的投档总分(下同)。 

  2017年起,物理按原始分的90%计入中考总分,化学按原始分的60%计入中考总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总分扣减20分。 

  体育与健康的三项测试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必考项目(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50分,两项选考项目各25分,体育与健康学科中考成绩为三项得分之和。按90分以上(含90分)、80分以上(含80分)、60分以上(含60分)、60分以下分别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各项目测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标准执行。 

  八年级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者,不得在九年级参加中考重考,其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记为D等级,但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补考。 

  缺考考生、往届生应参加我市生物、地理考试,考试成绩只记CD两个等级。 

  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须参加我市生物、地理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的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二)考试管理 

  1.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在省招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市招考办代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2.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3.考试以县(市、区)为考区(新罗考区含东肖、红坊两镇、永定考区含高陂、坎市、培丰、虎岗四镇,下同),考区招生委员会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 

  考区在县(市、区)、乡()政府所在地设若干标准化考点,因特殊情况要在县(市、区)、乡()政府所在地以外设考点的,须经县(市、区)级招生委员会批准。 

  4.考试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考区实行考区主任负责制,考点实行考点主考负责制,试卷安全保密实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考点学校须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市招考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具体考务工作,按《2016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实施细则》执行。 

  (三)副题的启用 

  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未能按时实施考试,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及时报告,经批准后启用副卷进行考试。 

  2.因试卷丢失、被窃或其它原因造成试题失密、泄密,市招考办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试题失密、泄密扩散范围,并立即报告市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市保密局。查清失密、泄密范围后,若考前,则在失密、泄密范围内立即停止考试,若考后,则由市教育局宣布在失密、泄密范围内的此次考试无效,经市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批准后,启用副卷重新进行考试。 

  3.启用副卷进行考试的组织管理、评卷等工作均依照本规定相应条款执行,考试时间由市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确定,市招考办负责提供副题及相应的答案和评分参考。 

  四、评卷 

  (一)评卷实行网上评卷形式。评卷工作按本委制订的《2016年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网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另文公布)执行。 

  (二)答卷和成绩信息管理 

  1.考生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保存期为半年。考试成绩在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任何人不得泄露。 

  2.试、答卷的运送与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 

  3.评卷结束后,考试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五、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20166月中旬,具体时间由龙岩市教育局确定公布。 

  六、招生批次的设置、计划管理和有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设置 

  招生批次设置为九个批次(含提前批(志愿表见附件): 

  1.提前批: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招生志愿(含龙岩一中“圆梦班”志愿) 

  2.第一批:龙岩一中、各县(市、区)一中志愿; 

  3.第二批:龙岩二中、上杭二中志愿; 

  4.第三批:省二级达标高中志愿; 

  5.第四批:省三级达标高中志愿; 

  6.第五批:本市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7.第六批:未达标高中、民办中学志愿(不含自主招生的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8.第七批: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学校志愿; 

  9.第八批: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不含第五批学校)志愿。 

  (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管理和有关规定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编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为了保证普通高中的正常教学秩序,班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2.省一级达标高中招收保送生的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3%以内(含3%),保送生招生办法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岩教综〔201619号)执行。 

  3.从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5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进行分校录取。 

  4.达标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名额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 2%以内(含2%)。 

  5.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扣除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定向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统招计划,统一面向本县(市、区)招收考生(以下简称“统招生”)。 

  省一级达标高中同批次录取顺序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进行录取。 

  6.填报志愿前,市、县(市、区)应把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全部招生计划(含普通高中保送生、定向生、统招生的计划数)、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7.为了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按公布计划各批次一次性录取完毕,一律不留指标。 

  8.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管理执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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